野猪泛滥成灾捕杀后能吃吗 法律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野猪属于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非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物,具有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等致害特征。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一系列工程的实施,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不断增加,觅食等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导致致害事件日益频繁,成为致害范围最广、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对捕杀野猪,通江县采用生石灰消毒,就地挖深坑掩埋。为此,有网友表示遗憾:野猪肉好吃!要是750头都埋了,真可惜。有网友开玩笑说:简直就是浪费生命!
然而法律有明确规定:严禁食用野生动物,捕杀的野猪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处置。杀戮量较大时,经严格检验检疫后,可加工成动物饲料。
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野猪种群日益扩大已成为泛滥,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北川、青川、朝天、通江被列为全省野猪防控试点县。近日,各地陆续展开猎杀行动。根据2020年底的统计,通江境内约有2万头野猪。今年7月,通江县被列为四川省四个野猪致害防治试点县之一。根据《通江县野猪危害防治点工作方案》,计划到2021年底捕杀750头野猪。通江县聘请外援猎杀野猪后,如何提高猎杀效率和如何处理野猪肉两个话题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自2021年起,国家林草局会同有关部委对全国野猪等野生动物的危害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江西等14个省开展了野猪危害防治综合试点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并下发了野猪危害防治技术要点,要求各地对野猪危害进行调查评估,有组织地开展猎捕调控活动,加强隔离防控措施研究,探索野生动物危害综合保险业务,鼓励有关地方政府利用保险市场,防范和分散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风险。下一步将继续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治责任,完善野生动物危害防治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本文出处:https://jk.yebaike.cn/view/44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