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治疗阿尔兹海默激越药物获批上市,销售额预计7亿美元
各省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继续扩大,安徽又将有上百个品种进入带量采购!
昨天,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在合肥举办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解读会,对这次带量采购进行动员讲话并做政策解读。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发布《2019 年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显示,此次参加带量采购的药品范围包括:以采购额分别占2018 年度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抗生素类(头孢菌素类及相关药品)化药 90% 的产品和第二批抗肿瘤类化学药品 80% 的产品为基础,结合2019 年上半年采购情况及临床专家意见遴选带量采购药品目录。
原则上采购周期为二年,如果在采购周期内纳入国家药品谈判并谈判成功的,按照国家药品谈判的有关要求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安徽省组织的采购也设定了门槛——“谈判入围价”:
参考2016 年以来全国省级中标价的最低价、省属公立医疗机构2018 年度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平均价、最低价及“两票制”的第一票价格, 由专家论证议定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药品的入围价。
据安徽医保局介绍,政策解读会之后,纳入本次谈判的药品企业纷纷领取了入围价。
确认接受谈判议价药品入围价的企业才能被视为入围企业,谈判专家组和入围企业进行谈判议价后,形成“带量采购谈判价”,这才算议价成功。
至于“采购总量”,将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谈判成功药品年度总用量的 60%-70% 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
剩余用量,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仍可在省药采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药品。
在中选后的药品供应上,坚持“两票制”,鼓励“一票制”。药品生产企业作为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可直接配送,也可委托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经营企业配送。
同时,《方案》要求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对谈判成功药品必须网上采购,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优先采购使用谈判成功药品,确保完成合同用量。对执行合同不力的省属公立医疗机构,省医保局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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