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注册申报资料接收方式的公告(第141号)

CFDA2015-3-23

受近期行政受理形势变化影响,出现了申请人连夜排队取号的现象,为尽可能维护申请人切身利益,保证注册申报资料的顺利递交,经研究,我中心决定自

关于调整注册申报资料接收方式的公告(第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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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调整受理大厅窗口申报资料接收方式,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依法规要求在现场办理窗口办理。

二、除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以外,其他申请事项均采用签收方式接收资料。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本文出处:https://jk.yebaike.cn/view/61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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