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CFDA2015-1-29
为完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
月
26
日前,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1.
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law.gov.cn
)
,
进入首页左侧的
“
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
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26
号院
2
号楼(邮编
10005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字样。
3.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
010-63098758
。
4.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xuxy@sda.gov.cn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月
26
日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
本文出处:https://jk.yebaike.cn/view/61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