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管理升级
开年来,有省份对医药代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再次做出明确规范。
01 一省再次发文规范医药代表、药企行为
1月15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第七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准则》。
这是安徽省继2023年要求药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后再向药械企业发出提醒告诫函,要求药械企业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准则。
第七分局向辖区内全体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发布了《关于规范医药代表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提醒告诫函》),提醒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提醒告诫函》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5种,医药代表的7种禁止行为(见下图)进行了重申和明确。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从上述的各条行为来看,医药代表备案制至关重要。同时,医药代表非销售代表,职责需进一步明确。
根据《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医药代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拟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本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医院需求信息。
早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明确,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2023年,多省发布过有关医药代表的通知。其中,海南省药监局明确要求,做好医药代表备案工作,严禁医药代表承担销售任务。
备案和接待密不可分,备案后进入医院开展工作还需遵循医院的接待制度。1月份以来,已经有4家医院发布了关于接待医药代表的管理办法。
1月13日,陕西洋县中医医院发文明确:
部分规范,截自洋县中医公众号
医药代表的行为不仅仅关乎自身,更重要的是相关的医药公司也需承担责任。
1月4日,云南剑川县人民医院发文对医院接受医药代表预约的数量做出限制,每次最多20家。并规范:
部分规范,截自剑川县人民医院公众号
02 反腐大潮下,医药代表合规发展是关键
2024年医药反腐“枪声”已经打响,中纪委、国家卫健委、审计署等均发布了相关通知,对医药反腐进行表态。
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日发布的《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文为例,中纪委指出,反腐败斗争更需持续发力、纵深推进。
医疗腐败是中纪委查处案件的一个重要领域,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是其查处的关键。
截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
2023年12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其中重点巡查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医药反腐大潮下,合规成为当前医药行业的一大关键词。通过线上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对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的方式已逐渐凸出,身处一线的医药代表,更需要以自身的专业性加强合规。
医药代表在药品推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新的环境下,医药代表需要对原有的工作方式进行调整。其需要更专注于产品知识的传播和学术交流,帮助医生更好地了解药品和治疗方案,从而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对于药企而言,要加强并帮助医药代表对各地新规的学习,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确保企业行为符合相关要求,更要在内部加强培训,规范医药代表行为。
药企、医药代表本就在同一根链条上,当医药代表迈向“专业化”成为趋势,药企的相关药品市场发展方式也应作出调整。
业内有观点认为,未来医药行业发展更加绿色化,政策趋严,市场需要的药代会不断减少。多重因素叠加下,医药代表想要更好的发展,要求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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