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致52人集中隔离?官方回应:已判刑
日前,天津市津南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故意伪造冷冻食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造成52人集中隔离,经济损失超百万。此案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易网聚鲜公司从俄罗斯进口的冻鳕4760箱(共952吨)抵达天津港,节省了在港口等候消毒和核酸检测的压港经济成本,易网聚鲜公司受奥顺公司委托,在同年12月22日,先将批鳕鱼运到和鑫公司进行消毒和核酸检测,然后运输到海食界冷库。第二天,批鳕鱼经陈某华(和鑫公司实际经营者)安排消毒等工作后,当晚又被运到海食界冷库等待入库。
11月24日,陈某华在明知没有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易网聚鲜公司尽快出库,节约了运输成本的要求,以先前其他货品的核酸检测报告上修改货物名称、箱号等资料,故意伪造4份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并用微信向易网聚鲜公司员工发送该4份报告,导致批鳕鱼于当日在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的海食界冷库中卸货。
GPS系统验证了天津交管局运载冰冻鳕鱼的4辆货车没有按规定离津路线行驶,并在天津境内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向天津交管局反映了这一情况。天津商务部门通知津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查处。
那晚,经津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这批鳕鱼的外包装样品检出新冠肺炎阳性病毒。第二天进行了复检,其中1份样本检出新冠肺炎阳性病毒,2份样本检出新冠肺炎弱阳性病毒。这起案件导致52人集中隔离,经济损失超百万元。
此案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陈某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对冷冻食品进行大量阴性核酸检测,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该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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