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二批省采即将开启 浙江企业可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

目前省带量采购也进入常态化,浙江首批省采8个品种16个品规,最后10个品规中选。在第二批省级采购方案的征求意见中,品种尚未公布,仍分为两个质量层次,规则基本延续了上一批方案。上述年度60%的量作为约定的采购量。

浙江第二批省采即将开启 浙江企业可自行选择一个品规进行报价

10月8日,浙江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意见的通知》,拟开展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具体品种尚未公布。

2020年10月30日,浙江发布《关于浙江省部分药品集中采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最终包括雷贝拉唑口服常释剂型、熊去氧胆酸口服常释剂型、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注射剂、亮丙瑞林注射剂、头孢美唑注射剂、头孢呋辛注射剂和头孢唑肟注射剂。按2019年年度总量的50%作为总采购量,最高45%,最低5%。采购期为12个月。

当时浙江省的创新是,如果A组和B组中的任何一组流标,该组约定的采购量的50%将合并到另一组约定的采购量,剩余的50%作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量。这是一些选择品种和未选择品种的好信号。申报者自行选择一种品规进行报价。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的实际最低网上交易价格。

申报企业超过2个(含)的,有效报价(按差比价规则折算的单位申报价)最低确定为拟选药品。同品种同组两个以上企业最低报价相同时,技术评价得分优先;技术评价得分相同的,2020年浙江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采购量优先;技术评价得分与2020年浙江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采购量相同的,企业规模优先。如果仍然不确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只有一家申报企业,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的10%,并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即可确定为拟选药。

(1)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一品种另一组拟选药品(不含独家申报企业药品,下同)降幅及以上的;

(2)报价降幅达到平均降幅50%以上或同一品种另一组拟选药降幅50%以上的;

(3)报价降幅为所有独家申报企业产品的前50%(四舍五入)。如果最后一个降幅相同,技术评估得分优先;技术评估得分相同的,2020年浙江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采购量优先;技术评估得分与2020年浙江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采购量相同的,企业规模优先。如果仍然不确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其中,只满足(2)(3)条件的,约定采购量为原约定采购量的50%。

本文出处:https://jk.yebaike.cn/view/42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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