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证监会上交所回应科创板定位!专家详解六大重点:哪些企业机会最大?投资者门槛多高?
今天(11月5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今天下午,证监会和上交所第一时间进行了回应,明确了科创板设立的一些具体细节。
14:44分,证监会负责人就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答记者问表示,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14:54分,上交所发布关于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情况答记者问表示,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
随后财政部也做出安排: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重点一:科创板如何定位?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并在该板块内进行注册制试点。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科创板是对其他板块的补充和完善,相比功能类似的新三板,科创板服务重点是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这部分企业在资本市场不容易融资获得资金,设立科创板完善了现有资本市场制度。另外,科创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门槛比较灵活,这可以增加科创板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活力。
重点二: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会带来哪些影响?
证监会表示,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有授权,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几年来,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资本市场和相应的制度建设为注册制试点创造了相应条件。同时,注册制的试点有严格的标准和程序,在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都会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真实全面,更加注重上市公司质量,更加注重激发市场活力,更加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认为,试点注册制不仅会加快我国上市制度改革的步伐,也会为将来全是施行注册制积累经验。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认为,开设新的注册制为基石的科创板能够提供科技创新类众多企业的公开市场股权融资渠道,能够通过降低融资成本和实现市场定价两个渠道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能够通过直接助力广大科技创新企业融资和实现资本资源优化配置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潘向东认为,试点注册制是当下资本市场发行制度的重大改革。注册制有利于吸引优质公司上市,加快上市进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如果注册制运行良好,注册制有望推广到其他板块,从而完善资本市场制度,促进整个经济效率的提高。
重点三:是否会和其他板块形成竞争关系?
“科创板的成立,与其它板块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但更多的是互补关系。”卞永祖也认为,首先,科创板将与其它板块差异化发展,它将主要是针对我国战略新兴产业规划中所包含的高科技创新企业,以及随着经济转型和业态变化不断涌现出的新型产业,这些新产业往往具有发展速度快、股权结构复杂以及盈利不确定等特点,它的上市规则也将不同,上市后对于它们的监管和信息透明度要求也会不同,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合在创新板上市。其次,由于科创板与国际先进规则更加一致,随着市场的开放,不排除将会吸引国外优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宽我国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潘向东认为,科创板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新三板一样同属于场外OTC市场,科创板与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同属于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一部分,随着科创板成立和注册制试点落地,几个市场之间既相互补充,又有所竞争。
潘向东说,科创板不同于其他几个板块,主要针对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符合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中小和初创型企业;可见,科创板可以成为我国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新技术等新经济和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场所,率先试点注册制,为未来我国主板市场与国际接轨提供经验借鉴,与场内市场主板和创业板形成重要补充。
重点四:是否会设立投资者门槛?
证监会表示,将指导上交所针对创新企业的特点,在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强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投资,分享创新企业发展成果。
潘向东预计,科创板投资门槛比新三板低,与多层次资本市场间可以形成对接机制,一旦企业成熟,企业从场外OTC市场转板场内市场,条件较为成熟,转板更为便捷,正好弥补了新三板转板难题和我国目前新经济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从而通过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来为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融资服务,推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
重点五:相关制度规则如何安排?
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和上交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抓紧完善科创板的相关制度规则安排,特别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把握好试点的力度和节奏。同时,继续推动长期增量资金入市,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交所表示,将认真落实习主席指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研究制订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方案,向市场征求意见并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
上交所强调,通过发行、交易、退市、投资者适当性、证券公司资本约束等新制度以及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配套措施,增量试点、循序渐进,新增资金与试点进展同步匹配,力争在科创板实现投融资平衡、一二级市场平衡、公司的新老股东利益平衡,并促进现有市场形成良好预期。
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工作方案、各项规则以及配套制度,完成相关技术系统开发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顺利落地。
重点六:哪些企业可以上科创板?
对于科创板未来可能的企业定位,卞永祖认为,科创板将主要是针对那些对我国未来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的创新企业,不仅是一些高科技企业,也包括新型消费产业、文化创业产业等企业,这些产业的发展壮大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向创新驱动转变同样具有战略意义,同时这些企业也往往被当前的上市制度排除在门槛之外。
田利辉认为,试点注册制科创板定位的企业群体应该是亟需较大规模上市融资或者亟需证明自身价值的科技创新类企业。这些企业可能尚未达到核准制的公开市场发行上市要求,但是相对小众的新三板难以满足其对于融资量和流动性的要求。
具体来看,潘向东认为,一是科技型企业,包括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小火炬企业或经过权威认证的科技型企业等;二是创新型企业,包括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类型的独角兽企业,以及包括新型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等新型服务业态;三是个性化企业,在企业取得突破性技术进步或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时,对企业不在设置净利润、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限制,对企业的财务指标设置的组合例如“收入增长率+经营性现金流”等要求,标准大大低于新三板的财务组合要求。科创板重点针对技术上处于市场顶尖,但是对于市场规模、成熟度还处于刚刚起步的战略新兴产业,与主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形成错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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